人在纽约,如何购买国内房产,不回国?
2020.09.25
案例分析
一个网友说“父母在国内帮我买了一套房,房产证是自己的的名字。结婚后房产证才办下来,房子在法律意义上是夫妻共同所有。现在想卖掉,我人已经移民纽约了,所以只能去大使馆作个委托认证,委托国内的父母帮我们卖掉。公证上面写了我们夫妻俩人的名字,可是房产证上面是一个人的名字,请问会不会打麻烦?我们不用再去办结婚公证了吧?今天在使馆站了大半天才拿到房产公证,比较累人。。。”
鉴于这位网友的问题,我们给出的建议是咨询购房地的房管局,售卖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的所有人为准,还是需要夫妻双方名义售房!如果是以房产证所有人的名义售卖房屋,转房产证,您可以自己委托父母办理国内房产售卖。如果是以夫妻双方名义挂售房屋,就需要你们一起委托父母代办房产售卖。
但是请注意,如果您个人名义办理,您就只需要办理您一个人的房产委托书,而不是写有您夫妻双人的名字的委托书。因为这样,很有可能国内的房管局不认可,造成文件浪费。
结婚证认证是您确认房管局需要的情况下再去办理,如果不需要的话,您岂不是白白浪费时间精力金钱。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,可以电话联系我们纽约移民服务中心,我们有全国多省的办理经验,可以完美的解决您的问题,给您最优选择!
如果你因为种种原因无法亲自办理认证,您可以选择委托纽约公证处为您代办,只需将您需要认证的文件寄给我们,我们就可以为您快速办理领事认证,三级认证;如果您担心邮寄丢失您重要的文件原件,也可以电话或者email我们上门收件,感谢您的支持与信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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